群众来信反映:我叫史义勇,于2013年10月30日,在运城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运城金玉佳苑小区买了4号楼1211室,面积为115.6平米的住宅楼,总价格为289000元整。首付四万元,2015年1月25日再交付了三万元,共交了七万元,交房日期约定的是2015年10月30日。后来因房子迟迟不能交工,孩子上学急着要住,无奈在别处买了个二手房,此房2018年底才盖成。
2019年4月份该公司负责人通知本人说,不愿要房就把房退了,需要签退房协议。本人随即到该办公室(槐东路北五巷第二家)签了退房协议,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协议签了之后,很快就会把钱退回。可是已经过去了两年,多次催要该公司才退了三千元钱。跑断了腿,磨破了嘴,好话说尽,无济于事,多次寻找一直未果,恳请有关部门帮帮本人。电话:139359351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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